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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法学院与韩国檀国大学法学院签订合作协议并合办学术研讨会

时间:2015/4/27   来源:中央财经大学韩国留学班
  

  4月23日,我校法学院与韩国檀国大学合作协议签订仪式暨学术研讨会在我校学院南路校区学术会堂604会议室举行。韩国檀国大学南基然教授及随行三名研究员,我校法学院副院长高秦伟教授、杜颖教授、董新义副教授、沈健博士、杨威老师及研究生、本科生代表共同出席了签约仪式与研讨会。签约仪式与研讨会由董新义副教授主持。

  在第一个环节签约仪式上,在两校师生代表的共同见证下,高秦伟副院长代表法学院,南基然教授代表韩国檀国大学法学院、BK21事业团,签署合作协议。仪式后,高秦伟副院长在致辞中表示,签约仪式是双方合作的一个美好开端,在两院之间搭建起了一个中韩学生交流、教师互访、学术研讨的优秀平台,希望以协议的签订为契机,切实落地协议各项内容,在两校间搭起友谊的桥梁。南基然教授在答谢辞中,感谢我校师生的诚挚邀请与热情款待,也愿借此机会促进双方更深层次多领域的交流,通过双方优势学科间的交流,推进两国学术发展。

  在第二个环节共同学术研讨会上,双方以“中韩知识产权法律的最新发展动向”为主题进行研讨。南基然教授、杜颖教授、董新义副教授分别做了主旨演讲。

  南基然教授以“韩国音乐市场与标准合同”为题,介绍了韩国音乐市场的发展现状、相关的知识产权以及经纪公司和艺人之间法律规制的现状。他以韩国音乐产业快速发展为切入点,首先介绍了韩国音乐市场的发展现状,并对发展中暴露出的音乐作品知识产权保护不足、民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等问题作了说明,以此引出韩国音乐演艺人权益保护问题。他重点介绍了韩国政府通过制定和实施《标准合同》来消除经纪公司与艺人间的不平等地位、维护艺人的合法权益的努力和成效,详细介绍了韩国《大众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法》等法律在维护艺人特别是未成年艺人的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

  杜颖教授以“中国音乐作品著作权保护”为题,介绍了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稿中的著作权保护问题。她主要从主体问题、音乐作品著作权人的表演权与表演者权、录音制品法定许可、音乐作品集体管理制等四个方面展开论述,为檀国大学师生代表介绍了中国音乐作品著作权保护的最新立法动态。

  董新义副教授以新近颁布的中国法学会版《< 民法总则>征求意见稿》为背景,介绍了中国民法典制定的背景、民法理论发展的最新动态。他从《< 民法总则>征求意见稿》的出台背景、目录、《民法通则》与《民法总则》的关系及其亮点创新之处四个方面作了说明。

  我校法学院作为全国首批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一直致力于对外交流的发展,现已与美国耶鲁大学、澳大利亚迪肯大学、韩国高丽大学、韩国国立韩京大学、台湾政治大学等众多知名院校建立起合作关系。本次与韩国檀国大学法学院的合作能够更好地完善法学院对外交流体系,促进卓越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

编辑: 孙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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